可持续发展管治

风险管理安全保护对策活动和基本方针

日本贵弥功安全保护对策活动

日本贵弥功集团公司把所有的信息列为保护对象,并已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对策。特别是针对客户信息,我们制定了信息安全方针来保护信息,以防范信息泄漏、遭受篡改和破坏等,在此基础上,我们展开企业活动。

在日本国内,我们遵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来对个人信息加以管理;针对保密信息则遵照非法竞争防止法来加以管理。

日本贵弥功信息安全保护基本方针

客户对日本贵弥功集团公司的信赖,是公司相关人员经过长期努力而慢慢培养出来的。
同时,在高度信息化时代中,要帮助员工实现充实的人生理想,集团公司本身 在保持持续发展的同时,必须不断地向社会提供有益于发展的产品,以便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因此,更有效地灵活运用信息资产以及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关键。为了避免因不必要的损失而导致的利润下降、失去客户、本公司评价恶化等事情的发生,信息资产必须受到确切的保护使其具有更高的可靠性。
利用信息系统及网络进行信息传递、接收时,必须引进新的思考及行动方式已变得事关重要。如今,信息安全问题仅是信息系统专家们的个人专用领域的想法已经不符合实际。
在此,本集团公司的所有相关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保护信息资产的重要性,必须意识到信息资产即代表公司的价值。在此,我们制定下述的基本方针,以便有效地保护信息资产。

  1. 将与本集团公司的事业活动有关的所有信息列为保护对象,并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对策。特别是将所有的客户相关信息、员工个人信息、开发中的产品及技术信息 视为最重要信息来加以保护,在防范信息泄漏、遭受篡改和破坏等的同时,在无合理性要求或视为不必要的情况下,绝不将其对外公开。
  2. 本集团公司构建、不断完善并提供使用的信息系统,其目的在于实现业务运营的高效化。使用者为了实现此目的,必须遵守个别制定的规则。
  3. 根据本方针,我们制定了集团公司关于信息系统管理及运用的信息安全保护规程。另外,对于此规程不包括的个别内容,必须另外制定运用要领、指南等进行妥善的管理。
    董事会成员及所有员工若违反上述规程,将根据员工就业规则对其进行处罚。
  4. 本集团公司的信息安全保护属于信息安全保护总管董事的管理范畴,由“信息安全委员会”负责推展活动,并设立信息安全主管部门作为事务局来处理相关的事务。
  5. 在日本国内,遵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来对个人信息加以管理;针对保密信息则遵照非法竞争防止法来加以管理。

以上